1. 控制水體無臭味,無水華爆發(水面無大面積水藻富集)
2. 無明顯的突發性大量水生生物死亡(主要指湖內現有魚類)
3. 提高水體清澈度(7天內平均濁度在降低50%以上),一年后平均濁度在8NTU 以下
4. 增加溶解氧:在原有基礎上增加10-20%;
5. 降低平均高錳酸鹽指數/化學需氧量/五日生物需氧量總量:5-10mg/L(第一年治理期間,第二年持續改善)
6. 降低氨氮(NH3-N)(每年降低10-20%)
7. 降低磷的含量80%以上/每年
8. 水體內菌群總數3個月內符合國家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四類水的要求,第二年達到三類水的要求或更好
9. 水體符合國家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》(GB3838-2002)二類水,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觀環境用水水質》 (GB/T 18921-2002)和國家飲用水對銅離子的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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